12月6日,广东高院公布一则案例,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案发后,百余名通过作弊手段入职的考生均被开除公职。
江门鹤山法院一审以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人进行了判处。二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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