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河南市场监管”10月21日公布第五批河南省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七为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驴肉火烧店经营掺杂掺假驴肉案。
2025年4月10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驴肉火烧店销售的卤驴肉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该批次卤驴肉中检出马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至2025年4月,多次购进马肉共计50余万元,并以“驴肉”名义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5月23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九为焦作沁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驴肉馆销售掺杂掺假驴肉案。
2025年3月25日,沁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某驴肉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该店销售的驴肉及肉制品进行抽检,结论显示检出马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购进马肉397.4公斤,加工成熟肉后冒充驴肉进行销售,违法所得16729.6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马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8月27日,该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马肉5.98公斤,罚没款3.6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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